立式食品攪拌機1996行業(yè)標準
前 言
本標準是對JB 4389—88《立式食品攪拌機》進行的修訂,。
本標準與JB 4389— 88 相比,,主要技術內容改變如下:
——刪除了技術參數項中的外形尺寸和機器重量;
——修改了額定功率項,。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JB 4389— 88,。
本標準由中國農業(yè)機械化科學研究院食品機械研究所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廣東韶關食品機械廠,、中國農業(yè)機械化科學研究院食品機械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林少武、趙玉梅,、王昕偉,。
立式食品攪拌機
Vertical food mix er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立式食品攪拌機的型號及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攪拌蛋液,、和面、拌和餡料和其他流態(tài)狀物料的多用途立式食品攪拌機(以下簡稱攪拌機),。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 1990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1002—1996家用和類似用途單相插頭插座型式,、基本參數和尺寸
GB/T 1003— 1980三相插頭插座 型式、基本參數與尺寸
GB 2099.1— 1996家用和類似用途插頭插座第1 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 1992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T 13306—1991標牌
3 型號及基本參數
3. 1 產品型號表示方法
3. 2 標記示例
攪拌桶容積為20L 的攪拌機標記為:VFM–20
3. 3 基本參數
產品的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 規(guī)定,。
表1
項目 / 型號 / 參數 |
VFM20 |
VFM30 |
VFM40 |
VFM50 |
FM60 |
|
攪拌桶容積L |
20 |
30 |
40 |
50 |
60 |
|
轉速 范圍 |
偏 心盤( 公轉r/min) |
20~220 |
— |
|||
攪 拌器( 自轉r/min) |
65~530 |
|||||
額 定 功 率kW |
0.55 |
0.75 |
1.1 |
1.5 |
2.2 |
|
攪 蛋 液kg/h |
≥ 13 |
≥28 |
||||
攪 和 餡 料kg/h |
≥ 18 |
≥36 |
||||
注: 轉速范圍為參考值 |
4 技術要求
4. 1 產品應符合本標準要求,,并按經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及文件制造,。
4. 2 直接與食品接觸的零部件,應采用不銹鋼或經衛(wèi)生部門檢驗證明對人體無害的材料制造,。
4. 3 調速手柄應操作靈活,并有可靠的安全自鎖裝置。
4. 4 電器在冷態(tài)下應具備良好的絕緣性能,。
4. 4. 1 施加電壓為額定電壓的1.06 倍,,泄漏電流不得大于0.75mA。
4. 4. 2 絕緣電阻不得低于2MΩ ,。
4. 4. 3 施加50Hz,、1250V 電壓,不得發(fā)生閃絡或擊穿,。
4. 5 電源引出線應有夾緊裝置和絕緣,,電源線有效長度≥2.5m,接地電源線顏色和接地端子均應符合有關標準要求,;插頭應符合GB 1002,、GB/T 1003 和GB 2099.1 的要求。出口產品按合同要求,。
4. 6 所有零部件均應經檢查合格后方能裝配,。
4. 7 和餡攪拌器與桶內壁的最小間隙應在5~15mm 范圍內。
4. 8 不允許有滲漏潤滑油現象,。
4. 9 所有外購件均應符合國家和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
4. 10 攪拌機在空載條件下運行時,噪聲≤80dB(A),。
4. 11 電鍍件的鍍層應光滑細密,、色澤均勻,不得有斑點,、針孔,、氣泡和脫落等缺陷。
4. 12 外觀油漆的漆膜應貼合牢固,、平整光亮,、色澤均勻,無明顯流漆,、皺紋等缺陷,。
5 試驗方法
5. 1 攪拌蛋液的測定
5. 1. 1 測試在不低于22℃溫度下進行。
5. 1. 2投入適量的蛋液與白糖,,其質量比為1∶0.7,,量出其靜態(tài)體積V1 (V1 ≈1/4L)。
5. 1. 3 將調速手柄調至高速檔,,攪拌約14min 后,,記錄攪拌時間并即測出攪拌膨脹后的體積V2 。
5. 1. 4計算出蛋液攪拌前后的體積比V2 /V1 ,,其值應≥3,。
5. 1. 5 根據記錄數據算出小時加工蛋液量,其值應不小于表1 的規(guī)定。
5. 2 冷態(tài)下泄漏電流絕緣電阻的測定和耐壓試驗按GB 4706.1 中有關規(guī)定進行測試,。
5. 3 噪聲測定
5. 3. 1 測點位置:傳聲器位于包絡聲源并與基準體各表面垂直距離為d=1m 的假想矩形六面體測量表面上,,如圖1 所示。測點距反射面的高度h 為(d+H)/2 m 處,。主測點除1,,2,3,,4 四個基本測點外,,另兩個是:
a) 距基準體頂面中心垂直距離為1m 的測點5;
b) 用聲級計沿圖中虛線所示水平矩形路線上,,測出A 聲級最高一點,。
○—基 本測點
●—附 加測點
×—附 加中間測 點
圖1矩形六面體測量表面上的測點位置
5. 3. 2 測點數目:最少測點數目為六個,即如圖1 的1,,2,,3,4 和5 及測出A 聲級最高一點,。
5. 3. 3 背景噪聲應低于攪拌機空載測出的噪聲級10dB(A),,不足10dB(A)時,則按表2 修正,;不足3dB(A)時,,測量無效。
表2背景噪聲的修正 dB(A)
測出噪聲與背景噪聲之差 |
3 |
4~5 |
6~8 |
9~10 |
>10 |
應減去的修正量 |
3 |
2 |
1 |
0.5 |
0 |
5. 3. 4 測出各點噪聲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平均值:
a) 修正后的各點的聲級最大差值<5dB 時,,按算術平均值計算,;
b) 修正后的各點的聲級最大差值5~10dB 時,按算術平均值再加1dB 計算,;
c) 修正后的各點的聲級最大差值>10db 時,,按式(1)計算:
式中:[ L] ——平均聲級,dB(A),;
L 1 ——第1 測聲點聲級,dB(A),;
L 2 ——第2 測聲點聲級,,dB(A);
L 6 ——第6 測聲點聲級,,dB(A),。
6 檢驗規(guī)則
6. 1 產品出廠必須經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出具產品合格證方準出廠。
6. 2 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做型式檢驗:
a) 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
b) 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的性能時;
c) 正常生產時,,定期或積累一定產量后,,應周期性進行一次檢驗;
d) 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e)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f)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的要求時,。
7 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7. 1 產品標牌應符合GB/T 13306 的有關規(guī)定,,其內容應包括:
a) 產品名稱,、型號;
b) 攪拌桶容積,;
c) 額 定電壓 ,;
d) 額 定功率 ;
e) 制造廠名,;
f) 出廠日期和出廠編號,。
7. 2 包裝
7. 2. 1 攪拌機用螺釘緊固在包裝箱內,用塑料薄膜袋包裝好,。
7. 2. 2 包裝箱外壁標注有小心輕放,、向上、防潮等儲運標志,,并應符合GB 191 的規(guī)定,。
7. 2. 3 包裝箱外壁還應標明制造廠名、產品名稱,、毛重及體積和尺寸,;箱內應附有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備品配件及裝箱單,。
7. 3 運輸和貯存
7. 3. 1 運輸過程中應防止碰撞、倒置和雨淋,。
7. 3. 2 產品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倉庫,應與有毒,、有腐蝕性物品分開堆放,,防止污染,。
【其他標準】
● 《推進式攪拌器》